![图片[1]-解读 WHO 2026 版医药产品技术新规:供应商合规与质量保障指南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edicines and Health products In ITBs/RFQs-附下载-药研库](https://img.suyu.uk/i/2026/01/18/exwguq.png)
2026 年 1 月,世界卫生组织(WHO)发布了《招标 / 询价中药品和健康产品技术要求》(第 5 版),旨在通过更严格、更细致的技术规范,保障全球范围内 WHO 采购产品的质量、安全性和可及性。这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指南,不仅是医药企业参与 WHO 采购的 “准入手册”,更折射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对医药产品合规性的更高要求。
一、新规核心目标
WHO 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核心机构,其采购的药品、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需服务于不同国家的医疗场景,面临多样的气候条件、物流环境和使用需求。因此,新版技术要求的核心目标的是: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,确保产品从生产到交付的全链条质量可控,同时兼顾可及性与合理性。
新规明确,所有供应产品需符合 WHO 质量保证政策(2018 版),并对齐《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示范目录》(EML)、疾病特异性治疗指南等规范性文件。无论是长期协议采购(LTA)还是紧急询价(RFQ),供应商都需严格遵循技术规格,任何偏离都需提供完整的科学说明和证明文件 —— 这一要求凸显了 WHO 对 “合规透明” 的零容忍态度。
二、关键技术要求
(一)产品信息与质量:细节决定合规性
- 产品标识必须精准:所有成品药(FPP)需以国际非专利名称(INN)标识,同时明确活性药物成分(API)的存在形式(碱基、盐、酯或前药)、剂型属性(如分散片、肠溶衣片)、给药途径(如肌内注射、口服)及非活性成分含量(如含 10% 酒精)。若为固定剂量复方制剂(FDC),需特别注明配方类型。
- 有效期与稳定性:适配极端环境:WHO 优先选择总货架期(TSL)最长的同类产品,稀释剂有效期需不短于对应产品。更关键的是,考虑到部分采购目的地的高温高湿环境,新规强制要求所有药品需在 30±2°C/75±5% RH 条件下完成长期稳定性研究(即 Zone IVB 标准),仅在提供充分科学依据时可豁免。对于口服混悬粉、注射用粉针等产品,还需明确重构、稀释后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。
- 质量责任终身绑定: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场地的有效 GMP 证书(英文)和国家药品监管机构(NRA)颁发的生产许可证,且生产场地信息必须印刷在次级包装上。若需变更生产场地或生产线,需提前获得 WHO 质量保证小组的书面批准,否则可能导致 LTA 协议终止。
(二)包装与冷链:安全与可追溯并重
- 分级包装要求:初级包装(直接接触产品的泡罩、瓶、安瓿等)需符合无菌 / 非无菌适配性,玻璃容器容量不得超过 250ml,安瓿需为单端易折型;次级包装(纸箱、外盒)需具备足够强度,能承受 2 米堆叠高度,且适配全球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。值得注意的是,片剂 / 胶囊类产品默认强制使用泡罩包装,除非 WHO 另有说明。
- 试剂盒包装特殊性:WHO 试剂盒需遵循统一标签规范 ——A5 尺寸、防水自粘材质,标注试剂盒全名、模块名称、WHO 编码、箱号(如 BOX 1/4)、组装日期、最早过期日期等核心信息,且严禁出现 “捐赠”“免费药品” 等字样。冷链试剂盒需使用经验证的 2-8°C 保温容器,内置 PQS 认证的温度监测仪和瑞士 Berlinger 冷冻标签,确保 96 小时内温度稳定。
- 木质包装强制处理:所有木质包装(含托盘、木箱)需经过热处理、浸渍或熏蒸,并附带合格证书,避免有害生物传播。
(三)运输与交付:温度控制是重中之重
- 温度敏感产品运输规则:不同温度要求的产品需采用对应的运输方式:2-8°C 的药品仅允许空运,15-25°C 的药品海运需使用冷藏集装箱;-20°C 的特殊产品需全程冷链监控。新规还明确了数据记录仪(data logger)的配置标准,例如商业航班空运 2-8°C 产品时,每个纸箱 / 托盘需配备 1 台数据记录仪 + 1 个冷冻标签,而 15-25°C 药品海运则每集装箱配 1 台。
- 交付全流程时效要求: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订单(PO)后 1-3 个工作日内确认接收;若无法按期交付,需提前 1 周书面通知 WHO 并说明理由,紧急订单延迟或标准订单延迟超 30 天需提供替代方案。交付时需同步提交完整文件包,包括发票、装箱单、原产地证书、分析证书(COA)等,海运文件需通过 TNT、DHL 等快递寄送至收货人。
(四)供应商责任与风险管控
- 不合格产品处理:若产品在装运前 / 后检测中被判定不合格,供应商需无偿更换产品,并承担召回、运输、销毁等全部费用。若因质量问题导致公共健康风险,WHO 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从合格名单中移除。
- 产品召回义务:若 WHO 与进口国 NRA 共同决定召回产品,供应商需全权负责召回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,包括 WHO 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。
- 审计与抽样检测:WHO 保留对供应链各环节的审计权,可随时进行随机抽样检测,检测结果以 WHO 认可的实验室报告为准,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。
三、供应商实操建议
- 提前对标标准:在参与 WHO 招标前,需逐一核对产品是否符合 EML 目录、GMP 规范、稳定性研究要求,尤其注意 Zone IVB 环境的稳定性数据准备。
- 建立全流程追溯体系:从生产场地、原材料采购到包装、运输,每环节都需留存完整记录,确保产品可追溯。生产场地变更、证书更新等信息需及时同步 WHO。
- 优化包装与物流方案:根据产品温度要求和运输目的地,提前规划包装材质、冷链设备配置,确保数据记录仪、标签等符合 WHO 规范,避免因文件不全或包装不当导致交付延误。
- 重视文档管理:按要求准备 GMP 证书、CPP 证书(药品证书)、COA 报告、稳定性研究数据等全套技术文件,确保中英文(或法语)版本准确无误,必要时提供第三方认证。
结语
对于医药企业而言,这份新规既是挑战,也是提升产品质量与国际竞争力的契机。唯有将合规意识贯穿生产、包装、运输、交付全链条,严格遵循标准化要求,才能在 WHO 采购中脱颖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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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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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dzhangy2月前0
感谢分享,楼主好人一生平安Terrific3月前0
感谢!特别有用,资源分享的很及时!北岛2年前0
相当于货架期多久?Mark4年前2
Thanks for your blog, nice to read. Do not stop.一位WordPress评论者5年前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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